安全阀的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检,经受理、校验后,向客户出具校验报告或证书。具体要求及程序如下:
1 安全阀校验类别
1.1 在用安全阀校验
2 校验业务申报
2.1 安全阀校验
使用单位应在年底前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阀定期校验计划,在安全阀校验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及时申报定检:
a.校验业务报检单;
b.到期安全阀台帐。
3 校验业务受理
业务室对报检资料进行审核,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出具审核意见,对符合要求的报检项目将确定校验实施方法,确定校验收费,或签订校验协议。
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检将书面通知报检单位,要求对方补齐资料或说明不符合的原因及意见。
4 实施校验并出具报告或证书
校验人员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标准对产品进行校验,校验合格后出具校验报告或证书,对校验不合格安全阀出具不合格报告。
5 校验收费
收费依据:“陕价费调发[2000]23号”。
收费方式:根据报检单位的要求,可以选择以下方式:
a.我站单独出具缴款通知书;
b.按照本站规定,对费用较大或较重大的校验项目,签订校验协议,在协议里明确校验费用及付费方式。
报检单位依据收费通知或者校验协议,向本站支付校验费。
6 联系方式
部门:安全阀校验室
报检联系人:王龙
联系电话:17795918306
电子邮件:312975067@qq.com